欢迎访问甘肃人事考试网,今天是: 您是本网站 第0名访客!

关注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文章详情

关于做好甘肃省2024年度药品检查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8日    浏览次数:

甘人社通〔2024〕22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部,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执法检查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品检查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药监发〔2022〕146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度药品检查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药品检查员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核、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药品检查员资格考试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以下简称“药械化生产”)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以下简称“药械化流通”)2个序列,每个序列设初级、中级、高级3个级别。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四、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8月31日

上午9:00-11:30   药品、医疗器械、 化妆品生产(初级、

中级、高级)

下午 14:00-16:30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初级、

中级、高级)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兰州)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五、报考条件及范围

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报名时间及流程

本次报名采用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8月10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8月11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3.填报信息。报名人员按网报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同时上传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报名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虚假信息、提供虚假审核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4.打印报名表。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人员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报名表,留存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前要认真检查,防止出现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以及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专业科目、传错照片等情形,确认无误后再行打印(未按系统要求打印报名表的考生将无法继续报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5.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打印完报名表后等待网上资格审核。

(1)相关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核等问题,请与省药监局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0931—7617735、7658514

咨询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8月11日(不含节假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省药监局)七楼707室

(2)报名系统技术操作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3)相关考务及网站报名照片审核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楼711室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8月27日至8月31日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答卷,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的,视具体情形给予违纪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同时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若有违反,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附件:1. 关于药品检查员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2. 2024年度甘肃省药品检查员资格考试大纲

3.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承诺书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