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2日 浏览次数:
广大考生:
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8月26日(星期六)9:00。准考证打印入口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ncms
(二)及时检查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如丢失或考试当日证件过期,请提前补办。
(三)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四)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二、考试当日
(一)开考前60分钟起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起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纸质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将宣读《考场规则》《部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注意事项》等,建议考生提前进入考场。
(二)进入考场前,监考人员将进行入场安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考试用具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用品,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备。
(三)考生须正确填写(填涂)试卷、答题卡及个人信息,未填涂或填涂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和答题卡内容进行抄录、拍摄、复制、传播,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五)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目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目考试答题卡;第二科目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等。
(六)报考医疗卫生类(E类)考生请注意:《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六个小类(类别代码不同),考生应按类别代码(本人准考证号前两位数字)和准考证上考试类别选择答题,选答其它小类题目的,该题目均不得分。
(七)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处理。
(八)考生应于考前熟悉考点路线,考试当日合理选择交通出行方式,社会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无关人员禁止在考点门口聚集。
三、部分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一)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若有违反,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不能损坏试卷、答题卡,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若有违反,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对双方均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务咨询电话
白银市:0943—8244489
天水市:0938—8215762;0938—8318577
省直(兰州):0931-4676230;4670278
酒泉市:0937-2669880
张掖市:0936-8360763
陇南市:0939-8213053
平凉市:0933-8235750
庆阳市:0934-8687383
临夏州:0930-6217142
请诚信参考,拒绝作弊,共同维护考试公平正义!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3年8月22日